楚尚分享 | 最高法最新案例——想“造立功”减刑?真的会越减越重
在刑事案件里总想找“捷径”。
以为花钱、找人、操作一下,就能换一个立功、争取轻判。
但今天这个最高法刚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272 号,直接把所有歪路堵死了,看完真的特别警醒。
故事特别离谱,但现实真实发生:
有个叫李某的人,本来因为诈骗罪被取保、准备判刑。他知道立功可以减刑,就动了歪心思,正常立功是举报别人已经存在的犯罪。他不想等、也不想真配合司法机关,于是自己造了一场犯罪。
他花钱找人“做局”,专门找了一个无辜的普通人艾某。一群人分工演戏,陪吃饭、劝喝酒、专门灌白酒、各种哄骗。
艾某本来不想酒驾、也不敢上高速。这群人就各种画饼、撒谎、安慰、打包票“没事,查不到的”“我们帮你望风”“跟着我们开绝对安全”硬生生把一个本来完全不会醉驾的人,骗到酒后开车、开上高速。等艾某一上高速,这群人立马反手报警。李某就是靠这一手,想拿着“举报线索” 换立功减刑。
一开始法院真的信了,给他从轻判了。
结果后面侦查深挖细节,把整套钓鱼、设局、造犯罪、骗立功的完整链条查得清清楚楚。结局超级打脸,也是全网最新司法标准:
✅真正开车的艾某
是被全套套路、被哄骗、被诱导犯罪。主观恶性很小,判了缓刑。
❌怂恿、设局、骗酒、骗开车的几个人,没开车,但全程制造犯罪、推动犯罪。全部认定危险驾驶罪共犯,实刑坐牢。
最惨的是幕后老板李某
1、之前的立功直接作废
2、原来的诈骗罪判决加重改判
3、多增加一项:危险驾驶罪
4、数罪并罚,越想减刑、刑期越重
最高法通过这个案例,明确了两个所有人都要懂的法律底线:没开车,不代表没罪,不是只有驾驶员承担醉驾责任。
如果你:
主动劝酒、刻意怂恿、欺骗、哄骗、制造氛围、打消对方顾虑、鼓励对方酒驾。
把一个没有犯罪想法的人,硬生生推去犯罪,情节恶劣=共同犯罪,一样坐牢。
但如果是别人自己执意要开,你只是随口一句安慰,一般不追责。
简单说:
你造的犯罪,你就要负责。自己制造的犯罪,不算立功,还会加罪。很多当事人不懂,以为立功可以买、可以造、可以操作。
法律真正的立功是你揭发已经客观存在的别人犯罪。
自己花钱布局、钓鱼、诱导、制造新案件再举报,属于恶意扰乱司法秩序,不仅不从宽,还要从重处罚。
律师真心想说一句大实话:
刑事案件里,最害人的就是“捷径思维”。认罪认罚、退赔、谅解、真诚悔改,这些看着慢,才是唯一安全的从宽路。所有投机、操作、造立功、钻空子,全部都是法律红线,一碰就翻车。
饭局上也提醒大家:别劝酒、别起哄、别怂恿别人酒驾。玩笑归玩笑,法律不会开玩笑。
作者介绍
王小琴 • 律师
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执业期间,承办国有融资担保公司重大诉讼、执行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代理多起企业合同纠纷,通过梳理合同条款、厘清法律关系、研判争议焦点,为当事人取得全面胜诉,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业务领域: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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