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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笔者在B站无意刷到了一部“婚姻大反击”的爽文网剧,实在是有些吸引力,花了大约半小时过了一遍,剧情确实是“大快人心”,但是其中委托律师打官司的剧情,也存在诸多“法律常识错误”,实在是让人觉得“出戏”“无语”。


当然,笔者充分认可女主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地向如此折磨的“婚姻家庭关系”说不,保护自己合法财产的做法。并且,女主委托律师,在律师的人身保护和诉讼救济双重推动下,完成了“反杀”,展现了律师价值。但对于网剧中出现的“法律常识问题”,笔者也用相对网络用语的风格吐槽一下:


依笔者看,这网剧的法律常识已经不是“缺失”了,简直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成了吉祥物,硬造了个“法外狂徒过家家法庭”这是对司法制度的一次负面宣传。


第一,离婚诉讼纯纯就是民事纠纷,结果剧组直接把场地选在刑事审判庭,连被告人的铁栅栏囚椅都没舍得换。男主作为离婚案被告,愣是坐出了涉嫌重罪的既视感,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不是来分财产,是来领刑事判决书的。更离谱的是,男方母亲和弟弟莫名其妙地也出现在了刑事审判庭公诉人席位——合着在这平行宇宙里,婆婆能直接化身公诉机关,对着媳妇提起“家务公诉”?

 


第二,法警大哥们怕不是拿错了剧本。民事案件遵循平等自愿、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别说离婚案了,就算是标的上亿的商事纠纷,也轮不到两名法警贴身看守被告。男主又没被拘传、没被逮捕,既非刑事被告人,也不存在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俩法警架着他跟押解逃犯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被某国间谍渗透的特殊人员”。

 


第三,网剧中的帅气律师的职业操守怕不是被爽文滤镜冲没了。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执业规范并没有限制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发展其他关系,但是事实上,作为当事人来讲,对律师更多的追求是专业性,恪守尽责。当然,作为案件的代理人,一定会设身处地考虑当事人的情绪以及利益,但往往当局者迷,过度地代入情绪,甚至是加入了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当中,只会导致律师失去原本的专业立场,更有可能还会发生利益冲突等违法情况。这哪是专业代理人,分明是打着办案旗号的“婚恋中介”兼“接盘侠”,估计在他眼里,举证责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都没女主一起约会重要。

 


回归正题,笔者能够理解网剧这么拍的逻辑,在婚姻关系中,每一个不尊重对方的人(当然也包括施暴者)就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笔者身边发生这样的事情,作为律师也好,作为朋友也好,笔者也期望ta受到行政甚至是刑事制裁。直白地说,这剧就是为了“爽”,把法律当橡皮泥捏,实际上正在扭曲、摧毁现有的法律制度。法律是严肃的,笔者之前提到所谓的“诉讼程序与原则”,都是为了保证诉讼能够得到尽可能公正审判的基本要素,如果这些基本的要素都被扭曲或者异化,那么会导致错误的裁判,甚至会渐渐摧毁这个社会基本的公平制度。

 

笔者还是很希望法律以及司法制度能够通过网剧的方式传播,但在事实运转过程中,没有完善的法律,亦没有完美的制度,即便是法律也有不同的认知,制度也有不同的运作方式,更有人会被别有心思的人、便宜价值的观念误导,甚至是被“善于运用法律漏洞的人”倒打一耙,从而丧失法律信念,并引起社会矛盾。所以,网络中的法律也不一定是当然正确的,现实中也没有那么多爽文(可以看看电影《秋菊打官司》电视剧《沉默的真相》,但学习法律,理解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是当代社会生存的基本要领之一,这既是保障自己权利的主要工具,也是维护公平正义司法环境的基本要求。


(有兴趣或者有不同想法的读者推荐去看原片,会有一定启发)


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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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腾  律师

武汉大学法学硕士,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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